照片/蕭禾秦
文章/莊傑任
屏東萬丹的灣內村水圳旁,有一棵達到國定老樹等級的木棉樹,但因中央政府地面光電大躍進政策下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只要水圳蓋光電,一定把樹砍爆,這次輪到這棵樹圍超過470公分的灣內村地標神木慘遭毒手,花季的橘色美景淪為歷史。
這案件聽當地環保人士轉述,因為很多人在關心這棵樹,村內光電說明會也被人抗議反對毀樹種電,結果聽說某%長就在說明會後以閃電般的速度,私下帶某廠商去砍樹了,他們對來關切者嗆聲,還說:「有博杯問過樹神。」
但據了解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尚未給公文同意砍樹,合約只有同意架設光電而已,這私自把大樹砍除恐怕已經涉及違法盜伐、毀損兩大罪則,運走的木料正好可以高價賣給做木耳,業者就真的是兩頭賺.....這些光電業者明明整條水圳這麼長,為何不能稍微犧牲一點發電面積,少賺一點,跳過老樹有很難嗎?
有人說老樹根弄壞水圳,但這並非無法修復,水道稍作河道微調,把樹原地保留並非難事。
行政院能源局給光電業者非常高的發電回饋補貼,卻不要求作環境保護,光電在利益驅使和缺乏把關下,已然成魔。
國定老樹標準如下,顯見屏縣府農業局也有怠惰保護之責:https://www.coa.gov.tw/ws.php?id=2505146
行動呼籲:
1. 寫信給農委會首長信箱,要求禁止光電毀樹(包含斷頭修剪),設委員會審核把關
2. 寫信給屏縣府,要求加速老樹普查認定,勿讓珍貴老樹慘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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